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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新余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工作的意见 余协字〔2014〕15号
日期: 2014-08-19 来源: 作者: 政协新余市委员会 【字体:

(2014年8月14日政协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)

 

  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,是调动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,是活跃政协工作的重要途径。不断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工作,对于政协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进一步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促进党委、政府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,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,夯实政协基础工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委贯彻意见精神,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。

  一、坚持基本原则

  1.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,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、以改善民生为重要目标。针对我市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,深入调研,咨询论证,为党委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,为党政部门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,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、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献计出力。

  二、明确总体要求

  2.切实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深刻理解和把握大局,对接阶段重点,明晰着力方位。认真遵循党政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,主动与党委、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,了解全年工作安排,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急需和疑难问题,把握和找准选题方向。

  3.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,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。从政协的组织属性、政治优势、职能特点和工作原则出发,将科学的理论观念、思维方式和研究视角贯穿专题调研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,不断提高专题调研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。

  三、改进方式方法

  4.课题遴选要增强针对性,做到科学、务实、规范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的总体取向、战略定位和基本思路,与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、阶段重点相吻合,与政协全体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专题协商会议的内容相衔接,与委员提案、大会发言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相结合,与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和各县区政协沟通协调。

  5.调研课题要突出重点、适度超前、量力而行、注重精品。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主席会议成员、各专门委员会所提题目和市委交办、市政府提出的题目,结合市政协的全年工作要点提出初选建议,并反馈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。经秘书长办公会统筹平衡后报主席会议审批。课题原则上应在岁末年初基本确定,同时抄送各县区政协。

  6.调研工作实行“五定”——定牵头领导、定参加人员、定调研计划、定调研提纲、定调研报告完成时间,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。调研组到地方开展调研时,要注意吸收当地相关的市、县(区)政协委员参与。

  7.改进调研工作作风。坚持求真务实,克服形式主义,力戒表面文章。坚持全面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,做到调查和研究并重,防止重调轻研的倾向。运用典型调查、抽样调查、问卷调查、定点跟踪调查、实地考察、召开座谈会、个别访谈、现代信息技术、定性分析、定量分析等多种方法,增强调研的客观性、科学性、系统性。在调研活动中要始终做到厉行勤俭节约,调研队伍要精干,坚持轻车简从,按照余办发〔2012〕18号文件要求,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,不给基层党委、政府和调研单位增添麻烦和负担。调研过程中要廉洁自律、务实高效,不接受馈赠,严禁借调研之名变相旅游,注重维护政协的社会形象。

  四、促进成果转化

  8.认真写好调研报告。调研报告是调研成果的集中体现,也是调研成果转化的关键载体。要把调研报告形成的过程,作为对事物认识不断研究深化的过程,力求使最终形成的报告,情况真实、分析中肯,思路正确、举措有益。课题组组长、副组长要审改调研报告、分管副主席审阅把关,报请主席阅示。对重要的调研成果,作为草案提请主席会议、常委会议审议。可及时邀请党委、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调研报告进行研评。

  9.畅通调研成果转化渠道。调研报告以政协文件形式报送党委、政府,提供决策参考。重要的调研成果,经主席会议、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,可以协商报告或建议案形式报送。根据需要,可适时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,邀请党委、政府领导直接听取汇报。注重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协提案、大会发言和政协信息,注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,及时发布政协重大调研情况,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机制,增强调研成果的社会效益。对有的课题要采取连续调研的方式,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持续的调研。对一时未被采纳的调研成果,可分送有关单位研究参考,扩大其社会影响。

  10.追踪落实调研成果。调研报告报送党委、政府得到批示后,课题组和相关专委会要在适当时间主动与党委、政府相关部门衔接,对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督促。组织委员开展督查研究,对已经落实的要总结经验,对没有落实的要找出原因,增添措施,促进有效实施。

  五、加强组织协调

  11.主席会议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。把专题调研工作纳入主席会议、常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。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重点课题,应由主席会议成员主持,办公室协调,专门委员会具体实施。

  12.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题调研组长负责制。组长是第一责任人,主席会议成员一般为专题调研组长,负责调研全过程的组织牵头;副秘书长、专委会主任或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一般为副组长,负责具体组织落实;相关办事机构要尽职尽责、搞好服务,促进专题调研有序开展、取得实效。

  13.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对重点课题要落实调研经费,改善调研条件,协调解决调研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政协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科技、法律等方面的知识,勤学善思,深入实践,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,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。

 

 

 

政协新余市委员会

2014年8月14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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